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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何煦
2023年2月16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检察院与乌鲁木齐县、和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了《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协作共同促进天山“一号冰川”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三地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协作,共促天山“一号冰川”保护,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天山“一号冰川”保护区是乌鲁木齐河、头屯河、三屯河和乌拉斯台河等流域的源头,也是乌鲁木齐市、昌吉市、和静县等地生产生活的水源地,对乌鲁木齐市乃至新疆全区水资源稳定、自然生态平衡至关重要。天山“一号冰川”保护区总面积947.68平方公里,横跨昌吉市、乌鲁木齐县、和静县。
《意见》内容紧密结合天山“一号冰川”保护区的生态特点和环境现状,积极回应群众对天山“一号冰川”水质安全保障的热切期盼,合作三方明确在天山“一号冰川”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中,特别是联合宣传、办案协作、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联席会议等方面,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,为保护天山“一号冰川”环境资源群策群力,努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司法氛围,为推动昌吉市、乌鲁木齐县、和静县三地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该《意见》的签署,是新疆三地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责,服务保障天山“一号冰川”保护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力举措,标志着三地检察机关正式搭建起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合作平台,共同把握公益保护核心,切实抓好保护雪山冰川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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